泰国投资设立公司不得不知道的三个方面(一)
2020-09-18 16:11:00
在泰国,投资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中国公司泰国分公司、中国公司泰国代表处。
NO.1 有限责任公司
泰国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完全由中国人拥有。当然不包括,泰国国家政策规定中有所保留和保护的商业行业和领域,中资所占的比例通常不能超过49%。公司股东的责任以注册资本份额作为上限。
然而,如果在公司章程条款中有所规定,董事会成员的偿还责任也可能没有上限。依据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董事会进行管理。虽然法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设定其最低资本的下限,但要求其注册资本必须能满足公司目标的实现。所有公司股份都必须得到认购,并且至少25%的认购股份必须实缴。
可以发放普通和优先两种股份,但所有的股份都要有投票权。泰国法律禁止发放没有票面价值的股票;并且规定股票的票面价值在5铢或5铢以上才允许发售。泰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发售库存股票;并且要求股东不能少于3位。不允许发售无投票权的股份,原始注册资本必须全额缴纳。
————————— ∫ —————————
NO.2 合伙企业
比中国《合伙企业法》要简单,泰国主要有三种合伙形式:
(1)合作社,未注册,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合资的偿还债任没有上限。不是一个合法的主体,只作为私人个体来收税。
(2)普通合伙企业,在商业注册部门进行登记的普通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是一个或多个合伙人以各自的投入金额作为上限,以及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对所有债务共同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的合伙企业。
————————— ∫ —————————
NO.3 合作公司
通常指的是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或法人签署协议来共同运作一项事业。在民法和商法典中还未将其认定为一个法律实体。然而,在税收法典中将合作公司的收入纳入公司税收之下,并将其归类为一个独立实体。类似于中国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
NO.4 中国公司泰国分公司
在中国法律下成立的公司可在泰国设立其分公司。在泰国经营,中国分公司应注意其经营的产业类别,若该经营范围涉及到《外商营商法》规定的保留类别,须向商务部申请经营许可证,以及确保其符合《外商营商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如,作为批准中国公司泰国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条件之一,中资公司必须注入泰国的资本最低不能少于200万泰铢。如果内阁法案有特殊规定,金额可有所变化。分公司存在期限可为无限期,直至其自行解散之日。
————————— ∫ —————————
NO.5 中国公司代表处
一个中国法人实体可在泰国设立其代表处来运作有限度的、无利润收入的相关运营活动。这些运营活动仅限于:
(1)为公司总部开发在本地市场的产品及服务资源,对其总部生产的产品质量及数量进行监控;
(2)对其公司总部直接销售给本地分销商和消费者的产品提供相关的、全方位的建议和售后服务;
(3)提供和散发其公司总部新产品和服务的信息资料;
(4)向公司总部汇报本地业务发展及活动情况;
(5)中国公司代表处的最低注册资本与中国公司分支机构一致。
注意:预先向泰国税务部门澄清机构的收入组成非常重要,因为泰国税务部门可能将中国总部从泰国国内市场直接赚取的利润纳入泰国税收范围之内。跟中国的外资代表处类似。
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如代理海外产品,OEM,合作合资、专利代理等等。
工商登记服务 Company Incorporation
注册香港公司 Hong Kong Company Incorporation
注册离岸公司 Offshore Company Incorporation
注册海外公司 Overseas Company Incorporation
注册地址服务 Registered Address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