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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登记所需材料及不通过的原因

2022-01-21 17:33:39


37号文登记主要是针对个人居民返程投资而出台的,如果不办理37号文登记,个人居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司自然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股分配的股息及转股获得转股价款将无法调回境内,所以一定要办理37号文登记才行。

申请办理37号文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一般情况下,申请办理37号文登记只需要以下材料,但是有些地区会有小小的差异,具体要以当地审批部门为标准:

1.创始人股东在特殊目的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2.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证明文件;

3.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

5.境内权益公司的调档章程;

6.外汇登记表;

7.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8.创始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9.股东会决议;

10.承诺函;

11.委托书;

12.以及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37号文登记办理不通过的原因:

现在37号文登记办理由银行部门受理,如果至于期权计划的外汇登记,银行均会不予办理。而且37号文登记办理流程较为复杂和不确定性,往往会因为材料不齐全和条件不符合导致不通过,对此,我们建议,在VIE架构搭建时便须有全面的架构筹划意识,雇佣可靠的专业顾问至关重要。

注意: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处罚:根据 37 号文第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境内居民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未如实披露返程投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外汇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 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存在非法结汇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管局可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如果金额巨大,罚款金额可能高达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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